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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錄取週日啟動 平行志願調檔比例100%

2008年07月04日 15:23 來源:京報網-北京晚報 發表評論

  高考錄取工作將於週日正式啟動,至8月5日結束。記者從市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根據教育部要求,在錄取工作中對不同批次的學校,將採取不同的錄取體制。

  提前錄取實行學校負責制

  其中對參加提前批次錄取的藝術院校(專業)、軍事院校、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公安類院校(專業)、中國民航大學、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收飛行專業的院校,以及參加提前單獨錄取的招收非通用語專業的院校錄取,實行“學校負責制”,即:招生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在本校控制分數線以上,可按考生志願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數,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處理。對參加提前批次錄取的其他學校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對參加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高職(專科)批次錄取學校,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學校確定具體調檔比例,一般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平行志願投檔時各學校的調檔比例統一為100%。

  二志願平行投檔分數優先

  今年本市首次在本科層次實行二志願平行。第二志願平行投檔辦法是: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3個志願,只要被檢索的3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第二志願平行錄取原則是: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對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上一個考生的志願未檢索完畢,不會對下一個考生投檔,體現了“分數優先”的原則;再對考生所填平行志願順序依次檢索,體現了“遵循志願”的原則。考生錄取與否及錄取哪一專業由學校決定,並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招生學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但對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的要求,由學校確定;當考生德、智、體和高考總成績及相關科目成績大體相當時,招生學校不得退掉第一志願的考生而要求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考生要留意相關補錄資訊

  今年高等學校在京招生繼續實行電腦網上錄取,學生電子檔案包括考生報名資訊、體檢資訊、志願資訊、成績資訊和考生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等。考生檔案在電腦的控制下,同批錄取學校都先審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而後再同時審錄二志願考生檔案,以此類推。

  在錄取工作中,會出現一些院校或專業不能滿足招生計劃,還有一些線上考生因填報志願不合理而未被錄取的情況。對此,在各批次錄取結束時,如高等學校計劃未完成,根據情況將重新徵集考生志願。考生要留意北京教育考試院網上發佈的有關補錄資訊。考生一經錄取,不得換錄或轉錄。(記者李莉)

編輯:侯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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