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聲明:媒介合作需合法依約規範有序

  中國新聞網(簡稱中新網)由國家級、國際性通訊社——中國新聞社(簡稱中新社)主辦。依託通訊社原創專業新聞和海外華文媒體資訊樞紐優勢,中新網與網際網路資訊行業同步迅捷發展,與各主流門戶網站和全球華文媒體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

  目前,中新網發現為數不少的商業網站大肆盜用中新社中新網版權資訊,構成嚴重侵權事實,而且部分供稿客戶和媒介合作夥伴在使用中新社中新網版權作品時,頻頻出現不規範用稿行為,主要表現為擅自使用中新網名義轉載不規範來源網路資訊、版權不明來源資訊,冒用中新網名義造成“合法轉載發佈新聞”假像,有的直接在中新網上扒取其他資訊源稿件,冒名轉載,籍此規避版權責任等等,嚴重影響中新網專業、負責的中央網路媒體品牌形象,並在一定範圍內引起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合作媒體和廣大網民的誤解。

  為匡正此風,明示我網媒介與供稿合作宗旨以及維權決心,中新網特此鄭重聲明如下:

  一、作為中新社全資子公司,北京中新網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全權負責中新社中新網圖文資訊在境內境外網路媒體的供稿業務和規範用稿實務。使用中新社中新網版權作品,務須書面授權,違者依法必究;

  二、中新網供稿客戶、媒介合作夥伴務須按協議約定方式規範取稿,依約依量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關聯公司)轉讓或許可其使用中新社中新網資訊內容,如希望進行授權範圍以外合作,應另行協商;

  三、使用中新社中新網許可之資訊內容時必須保留中新社電頭或中新網電頭,同時在該資訊內容頁面顯著位置註明來源於中國新聞網,標注作者姓名;

  四、使用中新社中新網版權資訊不得改變原義;

  五、中新網供稿客戶、媒介合作夥伴務須按授權協議約定方式獲取中新社中新網資訊內容,不得冒名發佈資訊或冒名標署消息來源,不得從中新網或分網直接扒稿或冒用中新網名義使用其他資訊源稿件,否則中新網將追究相關違約責任。

  中新網認為,國內網際網路資訊產業已經到了規範發展的關鍵時期,而侵權問題則成為制約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如果不能很好地治理網路侵權行為,網際網路資訊產業就無法獲得良性的發展。

  中新網誠願與各合作夥伴精誠、規範合作,共建和諧康健的網路資訊環境。

  專此聲明。

中國新聞網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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