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檢察官:目前未把擇校費納入商業賄賂範圍中
2008年12月04日 16:05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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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4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高級檢察官韓耀元今天表示,擇校費的問題確實需要進一步研究,目前沒有把擇校費納入到商業賄賂範圍中。
韓耀元在今天做客新華網解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時作出如上表述。
在中國青年報的一項調查中,82.9%的人贊同將擇校費也納入商業賄賂範圍,網友對此非常關注。
對此,韓耀元指出,擇校費首先對國家的義務教育制度是不相符合的,違背了國家的義務教育制度。擇校費往往都是以學校的名義收取的,並不是個人名義收取的。
韓耀元說,目前,擇校費的收取往往都是公開的,不存在不入帳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把擇校費作為犯罪處理呢,恐怕有點問題。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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