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福州包括私家車在內的機動車不能隨意貼廣告的第一天,記者從福州工商局了解到,車身發佈廣告還有一個月的補登“緩衝期”。
這一個月內,原有張貼車身廣告的車輛可以進行補登,不進行處罰。一個月後,如果繼續違規張貼,工商部門將進行拍照、取證,再到車管部門查檔,核實後,將按照《廣告法》規定,進行處罰。
跨區企業可向市工商局登記
眼下,一些銀行或大的集團公司往往會在員工的車上打上本企業的宣傳廣告,假如每個分支單位的車輛都去所在轄區工商局登記,不但比較麻煩,而且免不了往來奔波。對此,福州市工商局表示,為方便申請人登記,對這些應登記的機動車數量較多、分佈較廣、跨本市多個區縣地域的申請人,也可直接向市工商局申請登記。
車牌外框車商廣告也要備案
目前,福州許多私家車的牌照外都加裝了金屬外框,而這些外框一般都是車輛經銷商在給車主上牌時安裝的,上面顯示車商名稱和聯繫電話。對此,工商部門表示,這也屬於商業廣告,車商必須去工商部門進行廣告登記或備案,否則車商要挨罰。
辦理提醒
手續齊全 5日內可辦妥
昨日,還有一些單位或公司對車身廣告登記時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不了解,以至多跑了“冤枉路”。
福州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提醒,車身廣告發佈單位向工商部門提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機動車使用權證明、廣告樣件、發佈單位和廣告主的營業執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等證件,受委託發佈廣告的,還應提交與委託方簽訂的委託合同、委託方營業執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如果手續齊全且符合相關規定,工商部門將在5個工作日內授予《戶外廣告登記許可證》。
(記者 韓慧英 通訊員 郭超雲 邱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