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時辦理居住證,將按人頭每人罰款100-200元!日前,一條標有該宣傳語的宣傳條幅被網友曝光,指出該條幅出現在寶安區民治街道上塘社區的龍勝路旁。在網易新聞論壇上,這一題為《不辦理居住證罰款100元》的帖子引發網友熱議和質疑,而焦點則在宣傳標語的口氣和罰款是否“合規”上。
“網友”發帖曝光“霸道條幅”
9月1日,有網友將自己拍下的一副寫有“不及時辦理居住證的按人頭每人罰款100-200元”的條幅照片發在了網易新聞論壇上,“宣傳標語口氣如此強硬,而且,按人頭罰款?是不是亂收費呢?”不少網友認為,作為宣傳標語,感覺太強硬太霸道。
前日下午,記者前往市民伍先生所說看到條幅的龍勝路一家粥館前,並沒在路邊看到這一條幅,周圍市民對此印象也不是很深刻。但記者向西頭社區警務室和上塘派出所求證後了解到,這條宣傳條幅確實曾經出現過,為上塘派出所所轄的西頭社區警務室製作,8月29日開始懸挂在龍勝路上的那家餐館前面,但在9月1日遭到網民曝光之後便馬上撤掉了。
“相關規定”罰款前必須先警告
對於標語中的罰款說法,記者從深圳市推居辦了解到,根據8月1日開始實行的《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規定,居住證申辦義務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申辦居住證的,將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人數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處以罰款。因此,罰款確實有據可查,但在罰款之前,必須有一個警告期限。
對此,不少人認為,宣傳條幅只提罰款而跳過了警告這一過程,屬於“有選擇性解讀,作為公共服務部門,這種方式不可取。”市民高先生表示,辦理居住證可以方便相關部門對流動人員進行管理,對加強片區治安有好處,他們還是很支援的。“但作為條幅,也應該以宣傳引導為主,類似按人頭罰款,讓人看了不舒服。”
“當事派出所”初衷是好的方式需改進
上塘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社區警務室懸挂橫幅的初衷也是為了更好地宣傳、落實居住證辦理制度,讓市民享受辦理居住證帶來的便利,而不是部分市民所猜測的,為了罰款而宣傳罰款。“從宣傳標語的內容來看,除了個別字詞有待斟酌之外,標語所傳達的意思並沒有什麼問題。”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上塘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的任務重心已經從為工廠集體辦證轉向為個人辦理居住證了,宣傳重心也從一開始的強調辦理居住證可以享受到的權利轉向了強調辦理居住證的義務,因此,宣傳條幅突出了如果不辦理居住證,將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對於有市民指責宣傳標語語氣太過強硬,他說,這是他們製作宣傳橫幅的時候所沒有意料到的。
上塘派出所也表示,在收到了相關反饋後,他們在9月1日下午就馬上將橫幅撤下來了。“我們還是決定以一種更溫和的方式進行宣傳。”
推行月余必要性漸顯
很多場合必須出示居住證,市民擔心無證將寸步難行
本報訊在推行一個多月後,居住證在深圳市民生活中的重要性日漸顯現。除了此前暫住證的全部功能,在一些和生活密切相關的場合,居住證也必須用到。不過,由於推廣時間較短,不少在辦事時遭遇了居住證門檻的市民希望通過本報,建議門檻設置應該考慮過渡期。
開戶買車認居住證
連日來,本報熱線不斷接到市民反映,稱自己日常辦事中,遭遇到了因為沒有居住證而無法辦理的情況。到部分國有商業銀行開戶、辦理租房手續,甚至按揭買車賣車,越來越多的場合均提出了“需要提供居住證”。
“我們有些擔心,有一天,會不會沒有居住證,在深圳就寸步難行了呢?”多位市民致電錶達了這一擔憂。
記者從深圳市推居辦了解到,由於居住證辦理到目前發放了100萬張,和深圳600萬流動人口規模相比,依然有龐大的流動人口尚未辦理。雖然一個月發放100萬已經是非常不錯的成績,但居住證的申請辦理推進工作依舊任務重。對於類似購車賣車需居住證的要求,也只是引導性的規定,目前並沒有設置強制性的“硬”標準。
建議設置過渡期
“我們會辦理居住證,單位也在辦理,但在辦理下來之前,居住證就一定要作為辦事門檻嗎?”南山區一家科技企業文員梁蕓告訴記者,自己最近去銀行開戶和租房時,都因為居住證沒有辦理好而遇到不便。
對此,深圳大學管理學院馬敬仁教授也表示,目前政府可以引導居住證的使用,但不應當設置成為一個硬性門檻,因為尚未達到普及,對於部分將來需要使用居住證的環節,應該允許過渡期。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部分領域使用居住證,並非行政手段的要求,“這裡面也會有一個行業或者商家自己的考慮。畢竟,之前在辦理居住證的過程中,政府已經替他們進行了一次個人資料的審核。”
觀點PK
居住證申辦義務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申辦居住證的,將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人數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處以罰款。
———《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
宣傳條幅只提罰款而跳過了警告這一過程,屬於“有選擇性解讀”,作為公共服務部門,這種方式不可取。
———市民代表
除個別字詞有待斟酌之外,標語所傳達的意思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我們還是決定以一種更溫和的方式進行宣傳。
———上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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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買賣新設居住證“門檻”
車管所負責人回應現階段持有效暫住證也可
新車的購買與二手車的轉讓已經需要過居住證這道關了。最近,不少市民致電本報反映相關問題。
買新車無法開走
市民黃先生8月底分期付款,買了一輛凱美瑞轎車,可起初車行的工作人員告訴他,車輛必須要憑長期居住證才能夠上牌。之後黃先生致電市車管所,其工作人員也告訴他確實如此,這可讓黃先生急了:我的居住證正在申報辦理,多長時間可以拿到還不確定,這就意味著自己付了錢,卻有可能有相當一段時間拿不了車。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深圳各家車行所用標準並不一致,廣汽豐田企沃銀湖店工作人員表示收到了車管所通知,從8月1日開始憑暫住證不可以辦理上牌,必須憑長期居住證。而廣東深圳市和致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銷售顧問表示2周內,仍然可憑暫住證上牌,但2周後不管暫住證是否在有效期內,都只能憑長期居住證上牌。廣東深圳市卡瑞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銷售顧問則表示,只要暫住證在有效期內,就無需憑居住證上牌。
二手車不能過戶
和黃先生遭遇相同,打算轉讓自己二手車的市民譚先生,也因為沒有居住證無法進行。譚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打算回老家常住,所以計劃將自己的一輛二手三菱車轉手賣掉,但在去車管所辦理相關手續的時候,被工作人員告知,必須辦理了居住證,才能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譚先生大嘆無奈,他表示,由於自己馬上就要回老家,因此今年上半年暫住證過期後,就沒有再續辦,現在自己在深圳已經沒有住所和工作單位,要轉讓車子,沒有居住證卻賣不了。
“我的條件,根本不符合在深圳辦居住證的條件,而且我很快離開深圳,難道就是因為要賣這輛車,還要去辦一個居住證?”譚先生說,因為居住證,自己去車管所溝通了多次,但工作人員始終堅持讓他去找當地派出所協調。一來二去,車輛現在還沒能過戶。
反饋
持有效暫住證也可辦理
對於車輛買賣過程中加入的居住證要求,市車管所羅所長表示,由於居住證政策實施不久,因此在操作上也遇到不少新問題。根據有關規定,在新車購買時,確實需要提供居住證,不過他也明確表示,在居住證辦理初期,持有效暫住證,也能夠辦理車輛按揭和上牌手續。
對於譚先生的情況,羅所長認為,暫住證已過期,按要求確實需有居住證才能辦理過戶手續,但譚先生是特殊情況,他建議譚先生今天帶齊相關文件,車管所根據情況進行協調處理,或請示領導,爭取解決問題。
統籌:記者 王瑩
采寫:記者 段燦 蔡寶春 何奕 王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