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7月2日訊 今日,記者從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了解到,按照長沙市住房建設規劃(2008-2012年)目標,到2012年末,長沙城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5㎡,全市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將達到100%。
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100%
根據規劃目標,2008-2012年,長沙市區住宅供應總量控制在3500萬㎡左右,其中,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佔70%以上。到2012年末,城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5㎡。套型建築面積90㎡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面積所佔比重達到70%以上。
新建商品住宅配套設施功能應齊全、完善,到2012年末全市住宅成套率應達到100%,積極推廣精裝修房。建設健康型、舒適型、安全型的小區,全市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100%。到2012年末,新建住宅全部達到65%的節能標準。
經適房建在二環以外
2008-2012年,長沙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總量總體安排佔全市住宅總量的10%-15%,長沙市區將劃撥2200畝用於建設200萬㎡經濟適用住房,不足部分將採取在新建商品房小區中按10%-15%的比例配建和貨幣化補貼的方式進行保障。
經濟套型建築面積全部控制在90㎡以內,以60-80㎡為主,其中新開工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套型建築面積全部控制在60㎡左右。同時綜合考慮地價、區域產業規劃、產業結構及土地供應情況,以政府劃撥土地形式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小區主要安排在二類用地上,在二環以外。
廉租房保障投入17.4億元
2008-2012年,長沙市區需要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約為23000戶,分別通過租金補貼方式或租金核減方式解決13800戶、通過實物配租方式解決9200戶。期間,廉租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計劃投入資金將達到17.4億元。
根據規劃,長沙市區通過劃撥200畝土地用於新建20萬㎡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房源不足部分在新建商品房小區中配建,政府再將其收回或回購做為廉租住房房源。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但未得到實物配租的長沙市區低收入家庭,應給予住房補貼或租金核減,加強保障性住房的收購、廉租住房的日常維修管理、住房保障資訊管理系統的建立維護,改善進城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