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藥店之間應否限定距離嗎?如果需要,多遠最合適?
7月11日,湖南省將就此召開聽證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該局副局長饒健說:“我現在不便於發表意見。我不能讓參與聽證的代表誤以為政府部門已經有了初步意見,應該把話語權交給市民。”
截至7月3日,報名參加聽證會的人數已經超過了5000人。
這次聽證會的意義不僅僅在於藥店如何設置。據了解,這也是全國首部規範政府執法行為的《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公佈後的第一次預演。
【全省現狀】“藥店多於米店”
目前湖南省沒有對藥店距離設限,藥店零售企業迅猛增長,全省目前有13338家藥店,平均每5021人擁有一家藥店,市民戲稱為“藥店多於米店”。
“湖南藥品零售連鎖現象”在全國都有較大影響。
【反方觀點】理由一:違背市場規律
知名藥品零售企業大多支援不設置距離。省政協常委謝子龍表示,設限其實就是保護落後,優勝劣汰才能對藥企提出更高要求,才能讓消費者買到便宜的放心藥。
反對者認為,“限距”將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自由競爭,是保護那些或執行高價策略、或管理不善、或實力不強但先期開店的企業,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
理由二:違背行政許可法
按《行政許可法》要求,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行政部門不應該擅自設置許可條件。
【正方觀點】理由一:避免惡性競爭
“設限”的支援者認為,我省目前“藥店多於米店”,藥店的無序競爭會導致互相壓價,進而使藥品品質受到影響。
理由二:遵循藥品管理法
《藥品管理法》中規定藥店開辦應遵循“合理佈局”的原則;世界衛生組織對合理佈局的基本要求,即“步行15分鐘,能夠買到藥品或獲取醫療救護”。
理由三:避免城鄉失衡
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關係公眾健康,政府部門在資源配置上應該有整體的規劃或要求;如果不“限距”,一方面造成城市開辦藥店的投資熱,另一方面造成無人願意到農村尤其是基層村莊開設藥店,這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精神相悖。
【主管方】聽證會絕不走過場
“這次聽證會之所以受到關注,一方面醫藥問題本身敏感,另一方面全國首部規範政府執法行為的《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即將實施,老百姓都想看看政府的執行能力。”省政府法制辦主任賀安傑表示,聽證會將對《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的貫徹實施產生示範性作用,將在我省建立一套規範的行政聽證制度。
根據省政府要求,本次藥店佈局聽證會的所有聽證筆錄都將在媒體上公佈。
他山之石 大多數省份未作限制
全國大多數省份如廣東、江蘇、浙江、江西、遼寧等均未作距離限制;湖北、貴州、廣西等未做統一要求,各市州自行規定;貴州個別市州規定,中心地段的兩個藥店必須間隔50米;武漢市曾規定必須間隔100米,2003年取消,目前暫停了藥店的審批;重慶市對藥店設置實施總量控制,規定按每4000人設置1個藥店。
少數省市,如上海、北京、天津及成都、太原、合肥、西安等,在零售藥店設置方面有距離限制。北京規定兩個藥店之間必須間隔350米以上,上海300米、天津100米、西安150米、合肥20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