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7月3日訊 記者昨日從長沙市財政局獲悉,自今年8月1日起,市政府採購制度實行重大改革,原在市財政局設立的“長沙市政府採購中心”更名為“長沙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依法履行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職責。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原由市政府採購中心負責的政府採購操作事務,改為委託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承辦。
據了解,長沙市自1999年推行政府採購制度改革以來,累計完成採購金額125億元,節約財政資金20億元,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促進廉政建設、實現政府採購政策功能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隨著法律的進一步健全,政府採購市場的成熟和採購規模的擴展,目前這種既負責監督管理又承擔具體操作的政府採購模式,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為此,財政部門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推出了政府採購管採分離的重要改革措施。
政府採購實行管採分離後,行政事業單位辦理政府採購的流程基本不變,但增加了選擇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環節。目前,長沙市具有政府採購代理資格的仲介機構已有近60家。行政事業單位在委託採購業務時,應當選擇具有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的代理資格,並且在長沙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辦理了備案登記的代理機構承辦。
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曉宏強調,政府採購實施管採分離後,財政部門政府採購工作的重心將轉向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管理和組織協調,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繼續堅持陽光采購、透明採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採購。市財政局即將出臺進一步加強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