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國家電網公司、中國新聞社
  活動時間
2007年9月-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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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記者看奧運社會責任
作者:張友良 武星    國家或地區: 北京

  在北京奧運會第16次合作夥伴俱樂部活動中,活躍著來自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新聞社等媒體的記者。他們對於國家電網公司承辦的主題為“奧運社會責任,點亮五環之光”活動,給予了高度關注。

  人民日報記者張蓓:國家電網公司作為一個關係國計民生的特大型國有企業,向來重視履行社會責任。在北京奧運會來臨之際,提出奧運社會責任,是國家電網公司的重大創新和貢獻,將為北京奧運會貼上鮮明的標簽,人們一提到北京奧運會,就會從社會責任角度來詮釋。奧運社會責任不僅指奧運會期間的社會責任,而且通過奧運這樣一個國際平臺來推廣社會責任理念,讓更多的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中國新聞社記者劉莉生:國家電網公司的“人人有夢,與奧運一起成長;人人參與,讓奧運成為現實;人人分享,讓我們做得更好”的奧運行銷理念非常好。因為不應該把奧運會狹義理解為競技體育,而應該讓更多的人參與奧運、分享成功,關注對人本的追求才是奧運的真諦。國家電網公司在這方面做得很好,其與中國新聞社聯合舉辦的國家電網杯全球華人迎奧運徵文活動就是例證。

  中國經營報記者劉晨:自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提出奧運經濟以來,奧運會的舉辦國就越來越重視奧運會商業價值的開發,而贊助商也越來越重視奧運行銷,其強調的是奧運會能夠帶來什麼樣的經濟利益。國家電網公司提出奧運社會責任則突破了這一思維定勢,實現了從“奧運能給我帶來什麼”轉變到“我能為奧運做什麼”。這是一個了不起的貢獻,因為這將為“新北京,新奧運”的“新”字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而且有助於奧運會贊助商由商業價值向社會價值、由經濟效益向社會效益的回歸。

  資訊來源:國家電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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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網杯 全球華人迎奧運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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